一、申請銀行
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二、申請期間
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8時起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24時止。
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(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)。
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三、申請資格:
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-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-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4年1月10日止)。
-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-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意
- 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
-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洽詢電話
-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土地銀行於連江縣馬祖地區無營業據點,委託連江縣農會受理)。
(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)。
- 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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